安图县亮兵镇新胜村房屋整体改造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8-05-31 09: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安图县亮兵镇新胜村房屋整体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LYCZ2018-0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图县亮兵镇新胜村房屋整体改造项目由安图县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以安财农指[2018]116号批准建设,业主为安图县亮兵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民房外墙贴保温板。
2.2建设地点:亮兵镇新胜村。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6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工期157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 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98号),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安全证等件原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法人、项目经理)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且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0日14时30分,地点为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安图县经贸大厦九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图县亮兵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图县亮兵镇
联系人:曲佳轶
电 话:0433-56325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98号
联系人:祝燕涛
电 话:0433-5812769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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