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李久昌村2018年度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李久昌村2018年度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李久昌村2018年度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YZGJZ2018052101
2.3 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李久昌村2018年度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位于八千办事处李久昌村。
2.4 招标范围:乡村道路及农田水利为主,工程建设期内的施工总承包。(包含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如三通一平等配合工作))(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预算价为:137.7万元。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且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质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以来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4 投标人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原件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以及项目经理主持该合同对应工程的证明材料,且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不重复)。
3.5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
3.6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信用记录良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原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报名。
4.2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
4.2.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以来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4.2.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2.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2.4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
4.2.5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
4.2.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2.7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以上资料均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相关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复印件),留存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查验原件,留复印件。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信函报名。
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
联 系 人:董老师
地 址:河南省新郑市八千乡政府
电 话:0371-6175307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西七街中华大厦19楼1904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1-69092012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