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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关于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产教融合园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5-30 16: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关于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产教融合园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的委托,就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产教融合园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代理机构编号: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产教融合园设计项目,XCZB19-1805058

2.2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18-05-106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 预算金额:860000.00

2.6 招标范围: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产教融合园规划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及设计深度

2.8 设计周期: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公司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9月以来本公司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3.6投标人须提供20179月至今连续6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资格审查时投标人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络截图,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531日至20186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芳林路交叉口中迈红东方商务楼2105

招标文件售价:300/份,售后不退。

4.3报名时携带资料:《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公司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9月以来本公司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证明。

4、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621日上午930分。

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栾川县画眉水岸二期7号楼3单元202

3、逾期未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513791298

    址:栾川县城东新区       

招标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2361518

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2105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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