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消防局采购消防车配件维修协议供应商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消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采购消防车配件维修协议供应商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采购消防车配件维修协议供应商
项目编号:LNFK (Z) 2018-0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伟
项目联系电话:024-228531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市消防局
地址:小北关街202巷14号
联系方式:许兵 024-883903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丽伟 024-22853199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品目一(汽车配件)入围6家投标人,品目二(五金工具及材料)入围3家投标人,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五)具备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及信誉。(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七)投标人为省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成员或沈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成员。(八)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九)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库房及存储能力。(十)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专员与服务体系。(十一)投标人须提供货物质量保证承诺,有质量保证措施。(十二)投标人须具有详细的供货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十三)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的同类业绩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31日 09:00 至 2018年06月1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阳光财险大厦1010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0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0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阳光财险大厦1010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具有本项目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并且投标人为省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成员或沈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成员。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15年国务院令第6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