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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进口)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5-25 17: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5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沧州市监测中心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 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54670320001
项目联系人:郑德志
项目联系电话:0311-86063928
采购人:河北省沧州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雅清街3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9253372
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063928
预算金额:883.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6月15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5-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6-0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办公区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开标室(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均可参加投标。2)01包-10包: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01包中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配件及02包中气相色谱仪配件、热脱附、自动顶空进样器除外)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一级代理商,并提供一级代理证书或代理合同;如该产品无一级代理商,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直接出具的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唯一专项授权书,且该制造商授权书中须体现制造商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联系人固定电话及身份证号。(同一包中,同一制造商产品,按报名先后顺序仅接受一家投标人报名)。2)11包-13包: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以下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一级代理商的,须提供一级代理证书或代理合同;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一级代理商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直接出具的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唯一专项授权书,且该制造商授权书中须体现制造商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联系人固定电话及身份证号。(11包需提供授权产品为:加压流体萃取仪、SP2自动稀释预浓缩进样系统、土壤样品研磨机、全自动微波消解仪、平行蒸发浓缩仪、旋转蒸发仪、索氏提取器、全自动石墨消解仪、全自动固相萃取仪;12包需提供授权产品为:纯水制备装置、五参数测定仪、浊度计、离子活度计;13包需提供授权产品为:十万分之一天平、生化培养箱、溶解氧测定仪、石墨套消解仪)(同一包中,同一制造商产品,按报名先后顺序仅接受一家投标人报名)。3)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6)其他要求详见备注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备注:供应商资格要求:6)投标人投标报名前,须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投标人)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过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投标报名时携带资料包括:a.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b.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c.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d.一级代理证书或代理合同或货物制造商直接出具的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采购货物的正式唯一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等。备注:本次采购产品由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作为采购人统一采购,招标公告中所注明采购内容为11个省驻市环境监测中心全部采购内容,各市采购产品数量详见采购内容中备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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