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潘河乡2018年森林抚育补植劳务带贫项目招标公告
卢氏县潘河乡2018年森林抚育补植劳务带贫项目
卢氏县潘河乡2018年森林抚育补植劳务带贫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潘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潘河乡2018年森林抚育补植劳务带贫项目
2、项目编号:卢采购(2018)第354号
3、采购内容:卢氏县潘河乡森林抚育补植劳务带贫项目
4、预算资金:¥4954600.00元
一标段:¥402000.00元;二标段:¥340000.00元;三标段:¥400000.00元;四标段:¥1267600.00元;五标段:¥600000.00元;六标段:¥382000.00元;七标段:¥513000.00;八标段:¥640000.00元;九标段:¥410000.00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服务周期:30日历天。
7、服务要求:施工质量达到《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河南省森林抚育实施细则》(豫林营(2017)202号)和作业设计标准。(苗木成活率100%)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九个标段:
一标段:综合抚育2010亩,(位于花马村1-8小班);
二标段:综合抚育1700亩,(位于两岔1-8村小班、);
三标段:综合抚育2000亩(位于铁洞村7-14小班);
四标段:综合抚育6338亩,(位于潘河村1-2小班,卢氏沟村1-17小班);
五标段:综合抚育3000亩,(位于秦家驼1-6小班,西河村1-5小班);
六标段:综合抚育1910亩(位于花马村9-15小班);
七标段:综合抚育2565亩(陈家庄村1-6小班,13-15小班);
八标段:补植抚育3200亩(位于黄叶村1-6小班,铁洞村1-6小班);
九标段:综合抚育2050亩(陈家庄村7-12小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有效的履行合同且营业范围应包含森林抚育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总承包能力);
2、补植抚育投标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植树造林类或森林抚育类内容,综合抚育投标商经营范围必须有森林抚育类内容;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5年以来连续3年即可);
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2018年2月至2018年4月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查询对象为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将打印留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此项目为电子化试点项目,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供应商(潜在投标人)须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mxgzjy.org)上进行注册,注册操作手册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请查看此公告附件。网上和现场同时报名成功,方视为有效报名。投标报名阶段,供应商无需办理CA数字证书。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28日至2018年06月01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应包含森林抚育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总承包能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2018年02月至2018年04月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7)网上报名的网页截图。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4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另外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作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一经核实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6月19日09时30分,地点为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一标段:人民币陆仟元整 ( ¥6000.00元);二标段:人民币肆仟元整 ( ¥4000.00元);三标段:人民币陆仟元整( ¥6000.00元);四标段: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 ¥15000.00元);五标段:人民币捌仟元整 ( ¥8000.00元);六标段:人民币伍仟元整 ( ¥5000.00元);七标段:人民币柒仟元整 ( ¥7000.00元;八标段:人民币捌仟元整 ( ¥8000.00元);九标段:人民币伍仟元整 ( ¥5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即日起,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须提供:
(一)、法人前来办理,需提供:
1、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项目全称及标段
4、联系电话
(二)被委托人前来办理,需提供:
1、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转账凭证上除银行自动产生的内容除外、还需写清项目名称及标段、开户银行行号、经办人电话)(此转账凭证由中心财务室留存作为退还保证金凭证)
2、委托书(内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公章)
(三)保证金收据需由投标单位着专人前来领取,不允许代替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政府采购网》、《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卢氏县潘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白冰
电话:15539829706
地址:卢氏县潘河乡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政杰
电话:18039262991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218号索克大厦十楼102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