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灵动路(金岱路-鼎文街)、童心路(金岱路-灵动路)电力排管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灵动路(金岱路-鼎文街)、童心路(金岱路-灵动路)道路工程已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管发展统计【2016】1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力排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灵动路(金岱路-鼎文街)、童心路(金岱路-灵动路)电力排管工程
2.2建设地点:灵动路(金岱路-鼎文街)、童心路(金岱路-灵动路)
2.3项目概况:灵动路(金岱路-鼎文街)全长1781.993米,红线宽25米,童心路(金岱路-灵动路)全长365.46米,红线宽25米
2.4招标范围: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灵动路(金岱路-鼎文街)、童心路(金岱路-灵动路)电力排管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承诺文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并出具截至报名期间连续12个月在本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承诺文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并出具截至报名期间连续12个月在本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6月1日以来完成类似电力排管施工业绩1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须加盖双方骑缝章)、中标通知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5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自2014年6月1日以来完成类似电力排管施工业绩1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须加盖双方骑缝章)、中标通知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须加盖双方骑缝章)、中标通知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3.6信誉要求:
3.6.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3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其他要求:
3.7.1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截至报名期间连续12个月在本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7.2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报名期间内开具的为准,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被授权委托人);
3.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注意事项: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报名方法,只有通过现场查验的报名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5月31日17时00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企业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67188800)。
4.3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5月31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至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查验。
请各潜在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报名回执函;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险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职称证及社会保险证明;
(5)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社会保险证明;
(6)业绩证明材料(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使用);
(7)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股权信息网页(加盖单位公章);
(9)“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信息相关查询页;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资料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投标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4、投标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5、社保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6、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505室(郑州市纬四路13号)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3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建设信息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地 址:郑州市管城街47号5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371-662292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371-61171979
传真:0371-6117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