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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铁路3辆NX70A型平集共用车购置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作者: 发布于:2018-05-25 18: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东铁路3辆NX70A型平集共用车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东铁路3辆NX70A型平集共用车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HLZB-2018(招)-03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嘉昕

项目联系电话:0951-3975776 152096907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C座

联系方式:赵嘉昕 0951-3975776 152096907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951-5676569、18709513733、18109599859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宁东铁路3辆NX70A型平集共用车购置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东铁路3辆NX70A型平集共用车购置项目进行招标,招标人为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HLZB-2018(招)037

3.项目概况:购置3辆NX70A型平集共用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具有NX70A型平车制造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6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7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4.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天时间查询的信息为准;

4.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8日起至2018年6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检察院告知函、制造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外地企业无法到现场报名,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报名),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5.2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2018年5月28日起至2018年6月1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文件资料费缴纳方式:

收 款 单  位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

29-140001040017252

开 户 银  行

农业银行开发区支行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22日09:00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层)。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C座            

联系人:赵嘉昕

电  话:0951-3975776  15209690709

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层

联 系 人:马晓燕    施菲菲

联系电话:0951-5676569、18709513733、18109599859

 

 

 

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3具有履行合同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具有NX70A型平车制造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6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4.7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4.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天时间查询的信息为准;4.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9.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28日 08:30 至 2018年06月0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层)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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