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国土资源局清远市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 清远市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1805-050300-0020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7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 内容: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 5.2 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5.3 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5.4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中标人完成清远市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工作成果并经验收、备案,按要求交付编制成果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70%。
六、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6.1.1 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6.1.2 所属期为2018年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1.3 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1.4 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6.1.5 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1.6 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6.1.7 投标承诺书原件。 6.2 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3 不接受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分公司,或联合体,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4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 6.5 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6.5.1)~(6.5.4)项原件(若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或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6.5.1 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6.5.2 组织机构代码证。 6.5.3 税务登记证。 6.5.4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 6.5.5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6.5.6 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5月25日 至 2018年05月31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0层办公室1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4日09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0层办公室13号)。
十、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4日09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0层办公室13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5 月 25 日 至 2018 年 05 月 3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0763-3630935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 联系电话:0763-3380387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010、1012 |
联系人:宁卫红 | 联系电话:0755-83048876 |
传真:0755-82996518 | 邮编:518026 |
(三)采购人: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3号交通大厦三楼 |
联系人:陈佳怡 | 联系电话:0763-3361956 |
传真:0763-3371394 | 邮编:511518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