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天竺房地产开发公司燕王庄、西田各庄村定向安置房项目幼儿园及2#配套电梯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嘉诚晟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天竺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燕王庄、西田各庄村定向安置房项目幼儿园及2#配套电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燕王庄、西田各庄村定向安置房项目幼儿园及2#配套电梯工程
项目编号:JCZB2018-0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60418506-8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天竺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董各庄村北路6号
联系方式:程部长 010-645686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嘉诚晟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陈工 010-60418506-80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路18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60万元。
采购内容及数量:3部电梯(1部客梯1部无障碍电梯1部无障碍医用电梯)采购、安装(含深化设计)、运输、装修、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向有关部门申报验收、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简要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满足相关行业验收规范及安全标准。
7.工期要求:60日历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8.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厂商或代理商;(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资质(含)以上资质;(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5)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在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没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具有效,投标文件正本附原件,副本附复印件盖单位公章);(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23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路181号第二栋二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路181号第二栋三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9.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以上全部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3个月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人为生产商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电梯类)C级以上(含C级)证书;(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7)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的唯一授权委托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电梯类)C级以上(含C级)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C级以上(含C级)证书(以上全部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8)“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后有效)。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