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办公室湖南师大附中星城实验中学一小二期工程设施采购计划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办公室湖南师大附中星城实验中学一小二期工程设施采购计划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办公室湖南师大附中星城实验中学一小二期工程设施采购计划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WCCG-201803090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仇、胡婷
项目联系电话:0731-89968309、852137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叶主任0731-8806294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肖仇、胡婷0731-89968309、8521373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办公室湖南师大附中星城实验中学一小二期工程设施采购计划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 WCCG-201803090001
委托代理编号:HNWJ-20180202015
3、项目预算:
项目总预算:5895760.3元 | ||
标段号 | 标段名 | 预算(元) |
2 | 文化建设 | 2938000.00 |
3 | 教学仪器及艺术器材 | 1423070.30 |
4 | 图书及书库设施 | 773400.00 |
5 | 空调及其它设施 | 761290.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7年11月至2018年04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7年11月至2018年04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7年11月至2018年04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7年11月至2018年04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17年11月至2018年04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备注: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②2016年10月1日之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特定资格条件第四标段:本标段所采购的电脑、打印机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23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投标人须提供与其投标产品相对应的清单当页复印件,并作好标记加盖公章。第五标段:本标段所采购的空调、电视机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23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投标人须提供与其投标产品相对应的清单当页复印件,并作好标记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9.5760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22日 17:00 至 2018年06月13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在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金额数如下:
第二标段:58700.00元(人民币);
第三标段:28400.00元(人民币);
第四标段:15400.00元(人民币);
第五标段:15200.00 元(人民币);
1.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1.3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1.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1.4.1、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标示,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子账号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1.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1.4.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1.4.4、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下载《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1.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项目适用应执行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推广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等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