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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5-22 09: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1、项目名称:台江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服务采购
  • 2、项目编号:GZXZB-2018-K026
  • 3、项目序列号:GZXZB-2018-K026
  • 4、项目联系人:龙树平
  • 5、项目联系电话:0855-8574887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台江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服务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1,350,000,000元
    • (4)最高限价:1,350,000,000元
    •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1)本次招标内容须确定承接“台江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服务采购”项目服务主体。(2)承接主体服务内容: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确认服务单位,由承接主体服务单位筹集资金按本项目进度要求完成项目的建设及服务等工作。(3)完成该项目立项之后的前期工作及征收拆迁补偿、项目建设、住户安置等一系列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服务期限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相关工作并同采购人 签订项目实施完毕书面报告止,服务期限不超过20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有效的营业执照;(3)有效银行开户许可证;(4)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特殊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信息,尚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登陆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登陆”进行注册并登记投标人基本信息(上传的扫描件务必清晰)。新注册入库单位填报、上传扫描件保存为“待审核”状态后,需带原件到现场核验(详见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办理流程和办理须知)以便各供应商及时参加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信息,开标资格验证时,各供应商均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进行验证。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招标文件信息,如因未注册入库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信息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05-22 09:00:00至2018-05-28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黔 东 南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8-06-13 09: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06-13 09:30:00
  • 12、开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 3-4 栋裙楼 3 层开标厅)。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80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8-05-22 09:00:00至2018-06-13 07:3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供应商可以从银行柜面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银行转账须从供应商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登记的账户转出。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里分行
      • 帐  号:18910121050000581
  • 14、PPP项目:
  • 15、采购人名称: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地址:台江县
    •   项目联系人: 刘瑞
    •   联系电话: 15285263337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和《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落实到政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的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云南、贵州、青海)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0%加以确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新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凯里市迎宾大道“洪博大厦”商住楼B栋23层2301号
    •   项目联系人: 龙树平
    •   联系电话: 13595525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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