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城建监察大队办公设备购置货物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受连江县城建监察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连江县城建监察大队办公设备购置货物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连江县城建监察大队办公设备购置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122]XRD[GK]2018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慧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537387/875817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连江县城建监察大队
地址:凤城镇玉荷西路(原进修校院内)
联系方式:林明权139502527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慧0591-83537387/8758172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
1 | 1-1 | 空调机组 | 否 | 1(套)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18日 17:05 至 2018年06月02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cz.fjzfcg.gov.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包:1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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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要求或认证 | 投标人所投产品若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认证、节能等),均须提供国家规定的最新一期节能清单、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其主要经营场所的产权(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2名(含2名)专业技术人员名单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