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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用执法终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5-18 11: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用执法终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用执法终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M-2017-05-947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 镇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7796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金宇大路与泰兴街交汇东行200米

联系方式:0431-89137514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编号:JM-2017-05-9470

(2)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用执法终端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金额:1200万元

(4)采购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警用执法终端(详见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

(5)供应商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详见第四章投标人须知和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保护环境等。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本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2018525  17:00  止。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长春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om.cn)免费下载。 

4.确认参加投标的时间及方式:供应商应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长春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om.cn)点击“登记”,确认参加投标。

5.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6.标前答疑会时间、地点:201852810:00;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7.投标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   七  份。

8.投标保证金要求:按本项目预算金额的1%计算数额(取整数到元)交纳,详见第四章投标人须知。

    9.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已报名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于20186709:00 09:30将投标文件提交至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10.开标时间、地点:20186709:30;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方式:0431-89137514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金宇大路与泰兴街交汇东行200米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保证金咨询人:  高碧莹    联系电话:(0431)88779630   传真:(0431)88779620

采购需求咨询人:   郭春城       联系电话:(0431)88779602

采购程序咨询人:   闫  镇       联系电话:(0431)88779636

网上注册咨询人:   祝海磊      联系电话:(0431)88779623

    传真:(0431) 88779602   88779607

    邮政编码:130011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详见第四章投标人须知和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18日 11:07 至 2018年05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免费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保护环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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