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世纪坛艺术馆中国传统工艺振兴主题展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华世纪坛艺术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传统工艺振兴主题展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传统工艺振兴主题展
项目编号:XM-00001683111803270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缘(项目二部)
项目联系电话:841877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世纪坛艺术馆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9号
联系方式:王春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缘010-6800129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中科科仪2号楼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中国传统工艺振兴主题展
数量:一批
规格描述及项目基本概括:“2018振兴主题展”总体方案(包括开幕式、展览展示等内容)、设计方案、搭建方案、宣传方案、项目执行方案、项目预算。
1.负责项目整体统筹和运营,场馆租赁、展区规划、展览形式创意设计、招商组展、宣传推广、嘉宾邀请、物料制作、施工搭建、设备租赁、现场管理、展览图录编辑/设计/印刷、接待服务等。
2.本项目的前期调研,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传统工艺匠人、专家的组织邀请。
3.本项目的主体视觉设计、环境宣传设计、展陈设计、灯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平面设计、三维效果设计、设计效果出图)等。
4.本项目的现场摄影摄像,音响、灯光、视频调控等技术服务等。
5.项目相关翻译,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翻译、现场翻译等。
6.应符合相关法规及展馆的相关要求。
7.确保参展展品在指示产权及展品质量上符合国际相关法律要求。
8.应按照国家及北京市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负责建立及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岗位安全职责。
9.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为承办项目现场安全保卫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提供必需的物质保障,并配备有经验的安保人员,做好现场组织、协调和安保等工作,确保相关项目活动安全、顺利、有序进行,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组织展览服务活动的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9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15日 09:30 至 2018年05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7幢(成府路中科科仪大院2号楼)6层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前台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07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07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7幢(成府路中科科仪大院2号楼)6层606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27.备注:
27.1投标报名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请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
(1)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附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内的个人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的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国家及地方适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政策本项目相应执行其规定,但投标人同时还应提供有效的说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018年度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018年度任意一个月税款缴纳记录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报名有效期内);
(6)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资料(如需)。
2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按所投包数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招标文件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2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7.4如果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中接受联合体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7.5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以及北京市财政局(http://www.bjcz.gov.cn)网站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本项目采购内容和性质,如果需要将执行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推广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等政府采购政策。
(2)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特别声明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