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龙岗公安分局新雪警务室信息化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岗公安分局新雪警务室信息化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龙岗公安分局新雪警务室信息化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5-88377572-80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6号
联系方式:罗小姐0755-844682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小姐0755-88377572-8012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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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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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4.575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16日 09:30 至 2018年05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龙岗公安分局新雪警务室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CLPSP18SZ02ZC80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公安分局新雪警务室信息化设备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45753.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龙岗公安分局新雪警务室信息化设备采购,最高限价1545753.00元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警务室是加强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一项特色举措,新雪警务室办公用房已接近装修完成, 需要建设与办公相关的弱电智能化系统,弱电智能化系统的建设将为警务室提供一个高效、便捷、安全、可靠、舒适的工作环境。通过智能化系统建设,搭建网络平台,满足办公人员信息化应用需求, 满足各单位、各部门实战应用需求,确保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本弱电系统的设计应围绕上述总的功能需求展开,各子系统的设计确保总体功能的实现,并保证各子系统能充分、高效、可靠地运行。
3.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5.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6.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3.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书面声明。
6.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9.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其他资料均加盖公章并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请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下述资料之一: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注:
1)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登入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点击网站右上方“立刻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ailiansz@126.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要求原件现场核查的项目不适用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到现场办理报名。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22日期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泰然支行
账号:4420 1530 3000 5252 5818(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29日09时 30分。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十一、开标时间:2018年5月29日09时 30分。
十二、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22日止。
十四、质疑期限: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投标人须知24.2.2。
十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0755-88377572-8012
传真:0755-88377787
邮编:518040
邮箱:cailiansz@126.com
(二)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6号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55-84468270
邮编:518172
附件:招标文件(可在采购代理机构(www.chinapsp.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公示期:自公 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5月15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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