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钬激光碎石系统与全自动血液分析仪货物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建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钬激光碎石系统与全自动血液分析仪货物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钬激光碎石系统与全自动血液分析仪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783]FJXW[GK]2018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9-383694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建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建瓯市胜利路63号
联系方式:范女士0599-383694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黄 0591-8780738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660000 | 13200 | |||||
2 | 590000 | 118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① 营业场所若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营业场所若是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②拟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名单列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参与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参与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制造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3)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14日 16:30 至 2018年05月3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2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2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