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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陇县分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5-14 13: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陇县分局委托,经陇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按照招标程序,对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陇县分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陇县分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二次招标)

二、采购项目编号:FYZB-2018-ZC-028

三、采购项目总预算:550000.00

四、采购人名称: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陇县分局

五、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高新五路财富大厦A座2305室

联系方式:0917-3874999

六、采购项目需求

1、依据《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第三方机构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陕污普办发(2018)3号)精神,由第三方负责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编制,普查清查、入户调查、普查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等信息化以及宣传、培训工作。

2、服务期限1年,普查地点宝鸡陇县;

3、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质保,7*24电话技术支持。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514日至2018518(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2、获取地点:宝鸡市高新五路财富大厦A座2305室。

3、获取方式: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4、文件售价500元

十、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6514:30时前;

2、开标时间:20186514:30

3、投标开标地点:宝鸡市高新五路财富大厦A座2305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高新五路财富大厦A座2305室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917-3874999

 

 

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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