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交警大队2018年县乡电子警察建设及数字化警务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沂水交警大队2018年县乡电子警察建设及数字化
警务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
名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水大队
地址:沂水县鑫华路 43号
联系人:于警官
联系电话:0539-2203705
二、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诚君之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24号文东花园A-2-1401室
联系人:时工
联系电话:18266710253 0531-88558913
三、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沂水交警大队2018年县乡电子警察建设及数字化警务室
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CJZYZB(YS)—2018-002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8-109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本项目共分两个包,A包为2018年县乡道电子警察建设、终端及平台改造、存储扩容等 ,B包为数字化警务室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满足公告中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企业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3、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8年5月11日至5月1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山东诚君之意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3、报名时须携带合格的以下材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留存,原件单独递交查验)。
3.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7年下半年至近期,需明细到人,证明原件留存);
4.方式:现场购买
5.售价:招标资料费每包每套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6月6日9时30分
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A包: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B包: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于2018年6月5日9:30点前汇入以下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城区灯控路口智能信号机改造及倒计时器安装项目”, 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账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户名: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