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公安消防大队更新消防车辆及购买消防器材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临清市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临清市龙山路
联系人:臧队长 13173258119
招标代理机构: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临清市青年路东首(财政局东200米路北)
联系人:李素瑞 0635-2420908/15698291998
二、项目名称:临清市公安消防大队更新消防车辆及购买消防器材装备项目
项目编号:LCJF2018-LQ-012
项目分包情况:
项目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临清市公安消防大队更新消防车辆及购买消防器材装备项目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及完成本项目供货及服务的能力; 3、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44.2万元 |
三、采购需求: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4/site/read.jsp?colcode=2504&id=200669342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05月11日08时00分至2018年05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临清市青年路东首路北)。
3.方式:直接到指定地点领取,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公安部相关检测中心出具的消防应急通讯指挥系统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①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②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售价: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五、公告期限:2018年05月11日 至2018年05月17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05月31日14时30分至2018年05月3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温泉路中段,市法院对过)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05-31 15:00:0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温泉路中段,市法院对过)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特别说明
1.严禁分包、转包项目。
2.有假借资格、转包项目、业绩造假行为的投标人,一经发现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成交的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并列入投标企业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临清境内的采购项目,并予以通报。
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文件:https://pan.baidu.com/s/1k0wCMTCZ34Y3lu0MiOVL2g
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