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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5-09 10: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XHTC-HW-2018-028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703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路99号

联系方式:白先生、0451-877523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经理、0451—82370318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5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服务及技术要求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2部

详见招标文件

60天

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09日 09:46 至 2018年05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58号(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58号)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58号)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同时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且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A级资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且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的资质证明文件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3、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

4、具有至少使用2年以上的成功案例,提供用户出具的反馈意见书,投标文件中注明项目地点和联系方式;

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5年-2017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自行对企业信用记录核查(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失信记录核查路径:

a、“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b、“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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