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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公安局刑侦扩容升级指纹信息综合应用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5-06 21: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LCSSZB2017019临沧市公安局刑侦扩容升级指纹信息综合应用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临沧市公安局刑侦扩容升级指纹信息综合应用系统采购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临沧市公安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 临沧市公安局刑侦扩容升级指纹信息综合应用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LCSSZB2017019)进行公开招标。

1、本次设备采购的资金为业务资金。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选定中标人。

2、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设备(项目)名称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数量

计量
单位

交货地点

备注

1

指纹数据库服务器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

刑侦支队

 

2

指纹特征比对后台专用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3

刑侦支队

 

3

指纹特征导入、导出专用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

刑侦支队

 

4

指纹数据存储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

刑侦支队

 

5

指纹特征比对集群软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2

万枚/秒

刑侦支队

指纹综合应用系统版本与云南省公安厅指纹综合应用系统版本一致。

6

掌纹特征比对集群软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

万掌/秒

刑侦支队

7

捺印指纹库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0

万人

刑侦支队

8

现场指纹库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30

万枚

刑侦支队

9

捺印掌纹库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0

万人

刑侦支队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预算金额:1,080,000.00(大写:壹佰零捌万元整)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履行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4)申请人所投软件须提供指纹综合应用系统软件产品自主知识产权有效证明并加盖原厂商公章(软件著作权、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5)软件版本必须与云南省公安厅指纹综合应用系统版本一致,实现无缝连接,同时实现与云南省公安警综系统对接。

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不超过30日历天,投标人可自报最短交货期。

9、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于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11日止(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地点:临沧市临翔区圈掌街卫生局二楼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携带:

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现场咨询本项目情况或购买标书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均可)原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均可)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均可)原件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均可)原件;企业状况一览表;近三年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注:如经检察机关审核后有不良记录者,将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原件;银行资信证明原件;2017缴税凭证原件;企业法人及2个以上员工2017年以来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验。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上述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应加盖公司鲜章。

10、投标保证金

1)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1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

2)金额:10000.00,大写:壹万元整。

3)形式:转帐、电汇、网银

4)退还形式:与供应商的递交形式一致。

5)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

     户名: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南塘支行

     账号:251804060920005249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谈判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谈判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6)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据在投标时单独出示查验。

1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4日上午09:00止。

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楚安酒店(临翔区世纪路597号楚安酒店3楼小会议室)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规定足额交付投标保证金(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者,其投标将被拒绝。

13、开评标时间:2018年6月4日上午09:00时。

开标地点:楚安酒店(临翔区世纪路597号楚安酒店3楼小会议室)

14、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与有关的通知,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它网站转载公告,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质疑,请于开标会前10个工作日书面致函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

15、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临沧市公安局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883-2852272

1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

 址: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局二楼

联系人:赵丽娟

电话:15887223059

电子信箱:2254854995@qq.com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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