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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府店镇车李村、双塔村等村扶贫开发香菇大棚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5-04 20: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偃师市府店镇车李村、双塔村等村扶贫开发香菇大棚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恒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府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偃师市府店镇车李村、双塔村等村扶贫开发香菇大棚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偃师市府店镇车李村、双塔村等村扶贫开发香菇大棚工程

项目编号:偃公建〔2018〕049

二、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规模一标段:计划建设6个自动化标准香菇大棚(长60米,宽10米),及配套设施(冷库、捡菇棚、住房、水电等);二标段:计划建设16个自动化标准香菇大棚(长60米,宽10米),及配套设施(冷库、捡菇棚、住房、水电等);

2.资金来源:财政+自筹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一标段:车李村扶贫开发香菇大棚工程;二标段:双塔村等村扶贫开发香菇大棚工程);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不得分包、转包;

6.招标控制价:4572400(一标段:1379600元;二标段:3192800元)

7.计划工期:一标段30日历天;标段60日历天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建设地点:偃师市府店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

5.拟派项目部五大员资格证书齐全(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造价)员),并提供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

6.须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2017年6月以来连续缴纳六个月以上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7.须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从成立之日起算);

8.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中标顺序按标段顺序正排序。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57日至2018年511日;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招标通过偃师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yssggzyjy.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投标人登录”。进入“偃师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由于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事项

开标时间:2018年5月29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府店镇人民政府

 址:偃师市府店镇府兴路2号

联系人:刘先生

 话:0379-67405680

代理机构:河南恒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国基路7号3号楼B座507室

联系人:王先生

  话:13027650888

  箱:1825179705@qq.com

河南恒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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