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白马寺镇人民政府关于洛龙区白马寺镇车辆租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白马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洛龙区白马寺镇车辆租用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洛龙区白马寺镇车辆租用项目
二、项目编号:洛龙集采【2018】085号
代理机构编号:XCZB19-1804066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30万元
四、服务期:12个月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六、招标范围:租赁公司提供短租服务(车型主要为:7座商务车、皮卡)
七、供应商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租赁”);
2、供应商须提供2014-2016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3、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1月至12月中任意6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发布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八、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2105室;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注:1、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2018年5月16日下午15时30分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洛龙区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南角)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洛阳市洛龙区白马寺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03791252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2105室
联系电话:0379-63331006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