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城区道路提升改造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招标公告
莱山区城区道路提升改造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莱山区城区道路提升改造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已于2018年4月19日进行了资格预审,该项目有3家供应商通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果已按程序进行公告,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该项目政府采购,在3家入围供应商之内依法选择成交社会资本(供应商)。
一、招标项目编号 :莱山政采【环宇】服务2018-003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莱山区城区
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城区。总投资约9517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4条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具体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征地拆迁及管线迁改工程。
运作方式:项目具体运作方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模式(BOT)。项目实施机构依法选定社会资本,由政府指定公司和中标社会资本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正式签署PPP协议,并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的合作权。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移交,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赢利点为长宁路沿线逛荡河公园停车场(需交警划线后报发改备案)的运营收入。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地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项目期限:项目合作期限为11年(其中长安路南延1个单项工程建设期为2年,计划于2019年12月底竣工,运营期9年,其余13个单项工程建设期为1年,计划于2018年12月底竣工,运营期10年。)。
质量(或服务)标准:建设标准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工程维护标准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山东省、莱山区的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
三、有关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已通过莱山区城区道路提升改造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投标人应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2、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 (www.creditsd.gov.cn)网站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同开标日期。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评审小组审核并签署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通过前一阶段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5月2日起至2018年5月8日17时30分止,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到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加盖公章的纸质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2、售价:每套人民币:300.00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5月22日9时00分前(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莱山区政府采购大厅会议室(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2号金贸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8年5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莱山区政府采购大厅会议室(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2号金贸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人:王毅
电话:0535-6891760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府后路12号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曲明明
开户名称: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烟台莱山支行
帐 号:38110188000036688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67号观海大厦B座五楼
电 话:0535-6263885
附件:公开招标文件
发布人: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