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政府人民广场街道办事处石葵社区居民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政府人民广场街道办事处石葵社区居民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HFCG2018-0302
三、项目地点: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326号。
四、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招标内容:
石葵社区居民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单位为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街道办事处,项目位于西岗区长春路沿线,近南石道街公交车站,为既有项目改造。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3、项目经理要求:须为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负责的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个日历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七、采购预算:157.75万元(本项目设置预算控制价,预算控制价在开标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可采用传真方式)通知报名供应商,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报名要求: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业绩、资质、注册建造师、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经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九、招标文件发售及报名时间:2018年4月28日起至2018年5月8日止,北京时间每天8:30-16: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报名地点: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路145号)。
十、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2018年5月21日13:00至13:45(北京时间)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12受理区。
十二、开标时间与地点:2018年5月21日13:45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6开标室。
十三、招标人: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政府人民广场街道办事处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96号
联 系 人:皮春海 电 话:15840854288
十四、招标代理公司: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路145号
联 系 人:宁达 电 话:0411-83612745、83612760
传 真:0411-83612745(自动)电子邮箱:dlhfzb@163.com
地 址:大连市中山路145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兴业银行大连希望大厦支行532 130 100 100 006 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