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招标延期公告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招标延期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进行采购,其他类型企业谈判无效。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80488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www.dqgpc.gov.cn/infodetail.do?id=464
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预算:55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预算的投标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
3、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
4、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2012年以来(含2012年)土地变更调查业绩合同2份以上(含2份)。
5、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如属于中、小、微企业,则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属于中、小、微型企业的,且所投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不提供声明函的谈判无效。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5月2日17时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8年5月2日17时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 4671907(刘丹)
七、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刘 丹 联系电话: 0459-4671907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八、投标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 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9543,流程中的第4条)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方,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行号:10526500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平台给予的订单编码,只需填写编码号,无需填写文字内容,否则投标无效。款项须转账到户后,方可报名。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窜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合同签订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方可退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7、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8、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开始后在投标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投标资料。
⑵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九、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5月15日9时30分。
十一、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自助报名须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http://ggzyjyzx.daqing.gov.cn/《办事指南》栏目——数字证书申请表,咨询电话0459-6046136。供应商必须先报名,之后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http://ggzyjyzx.daqin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0459-4671886/4671883。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ggzyjyzx.daqing.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入大庆市政府采购网审核流程。
5、本项目开标过程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ggzyjyzx.daqing.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刘 丹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4671907
采购单位:大庆市国土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高新区火炬新街31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汪新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646680700
邮 编:163311
日期:2018年4月28日
项目需求
大庆市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需求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按照国家和省厅的要求,修改完善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及成果资料,同时对成果资料进行整理。
以大庆市各区县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通过开展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全面汇总形成大庆市各区县2018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保持大庆市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扩大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应用范围,实现国土资源“以图管地”的精确调查与有效监管,满足大庆市国土资源“一张图”建设和“批、供、用、补、查”日常监管的需要,为大庆市国土资源管理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资料。
(二)项目范围
大庆市所辖五区四县全部行政区面积范围。市本级内外业,四县内业。
(三)项目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截止日期:2019年5月30日
(四)付款方式
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项目成果,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符合省国土资源厅的相关要求,大庆市国土资源局收到全部成果资料,一次性付合同价款的100%。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
(五)工作任务
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主要任务包括:土地变更调查、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用地管理信息套合标注、城镇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统计汇总与分析、成果检查及其他工作等。
1、土地变更调查。
以2018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以日常变更为基础,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结合年度遥感监测成果,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要求,调查2018年度内每一块变化土地的地类、范围、权属和面积等实际情况,并更新土地利用调查数据库。调查内容包括:权属调查、地类调查、图斑举证(使用“互联网+”举证)、基本农田上图等内容。
2、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
以上一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为基础,依据变更调查内外业成果,变更土地调查数据库,提取变化图斑,生成更新数据包。主要内容包括:县级数据库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质量检查、地(市)级数据库更新等。
3、用地管理信息套合标注。
根据管理职能,利用综合监管平台,将用地管理信息与土地利用现状变更结果套合,分类标注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套合标注,同时对新增耕地管理信息套合标注。
4、城镇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以城镇村地籍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日常地籍调查,开展年度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获取城镇村土地利用现状成果,对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实现城镇村土地利用数据的图数一致和年度更新等。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要求,对有变化的区域调查每一块变化土地的用途、范围、权属和面积等实际情况,并统计汇总市级城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大庆市让胡路区作为国家试点先行开展地籍数据库整理汇交。收集城镇地籍调查、村庄地籍调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与登记、城镇土地登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登记等地籍资料,重点收集有关地籍调查成果资料,对搜集的资料进行数据库整理汇交,最终提交空间数据和非空间数据及文档报告。
5、数据汇总统计与分析。
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汇总的要求,汇总本年度每块土地的利用变化情况,形成年度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汇总结果,并由地(市)汇总上报,形成年度市级土地利用变化汇总结果。结合本地区的年度土地管理各项工作实际情况,开展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数据分析,编写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和城镇村土地利用数据分析报告。
6、成果检查。对土地调查成果进行检查。
(1)、检查的内容包括:行政界线与权属界线;变更图斑、线状地物的位置、范围及地类认定;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及拆除图斑批准及核实文件及现场照片等举证材料;农用地变为未利用地证明文件等材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土地变更一览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变更调查各类面积统计汇总表,以及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等各类图斑信息核实记录报表等;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数据包;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城镇村土地利用数据分析报告。
(2)、检查要求:检查更新内容是否齐全、完整、规范,符合土地变更调查技术规程的要求;检查实地、调查记录表、数据库三者是否一致;按统一的质量检查标准开展各县区数据库及更新包的检查。
7、其他要求。
完成2017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核查工作及成果资料整理。完成国土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供应商必须按照省厅要求的时间和质量上报相关成果,否则采购单位不予验收和付款。
(六)需提交的成果
1、外业调查成果。
2、数据库成果。更新后的县级完整行政辖区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及市(地)级分县变更调查数据更新包(UPD格式更新包)。
3、图斑信息核实各类报表。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农用地变为未利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设施农用地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临时用地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拆除图斑核实记录表等。
4、各类统计汇总表。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土地变更一览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农村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按权属性质统计汇总表、耕地坡度分级面积统计汇总表、基本农田面积统计汇总表、可调整地类面积统计汇总表、建设用地类型面积统计汇总表、耕地来源类型统计汇总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三大类)、城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汇总表、村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汇总表等。
5、土地变更调查基本农田成果。
6、文字成果。2018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城镇村土地利用数据分析报告。
7、让胡路区地籍数据库汇交成果资料。
8、国土局要求的其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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