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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呼和车力蒙古族乡人民政府呼和车力蒙古族乡马站村、兴发村道路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4-17 17: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洮南市呼和车力蒙古族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呼和车力蒙古族乡马站村、兴发村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呼和车力蒙古族乡马站村、兴发村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HC-JLZB-2018-39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82043197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洮南市呼和车力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洮南市呼和车力蒙古族乡

联系方式:何先生 138946744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经理 18204319779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洮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呼和车力蒙古族乡马站村、兴发村道路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呼和车力蒙古族乡马站村、兴发村道路工程;

2.2 项目编号:HC-JLZB-2018-399;

2.3 招标范围:呼和车力蒙古族乡马站村、兴发村道路工程;

2.4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80410]-0196号;

2.5 本次招标共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兴发村道路工程:352万元;第二标段:马站村道路工程:126万元;

2.6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已落实

2.7 工程建设地点为:呼和车力蒙古族乡马站村、兴发村;

2.8 工期:按合同约定;

2.9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10 项目预算:478万元;

2.11规模:第一标段:6.4公里,宽4.5米水泥路;第二标段:10.5公里,宽4.5米砂石路;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副本、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安全考核证并有相关专业的中级级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近三年不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2016年)原件及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及近三年相关证明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业绩三项级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具有近一年(2017年1月-2017年1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缺一不可,须提供社保缴纳信息(含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缴纳日期并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企业盖章承认其真实性以便查询)、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出具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人在内的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外埠企业须出具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入吉信息截图。
  2. 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2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13:00~16:00,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资格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且无在建工程,近一年(2017年1月-2017年1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原件,须社保缴纳信息(含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缴纳日期并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企业盖章承认其真实性以便查询)、出具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被授权人在内的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业绩三项级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加盖合同专用章、(2014-2016)近三年不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外埠企业须出具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入吉信息截图(加盖公章)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在: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一标段售价:1500元人民币,第二标段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9、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期):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18年5月9日15:00分之前送达: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登记信息。

1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年5月9日15:00分在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并出具身份证。

15、公告媒体:本公告同时发布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招标人:洮南市呼和车力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洮南市呼和车力蒙古族乡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89467448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

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电话:1820431977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7、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副本、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安全考核证并有相关专业的中级级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近三年不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2016年)原件及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及近三年相关证明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业绩三项级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具有近一年(2017年1月-2017年1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缺一不可,须提供社保缴纳信息(含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缴纳日期并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企业盖章承认其真实性以便查询)、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出具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人在内的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外埠企业须出具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入吉信息截图。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7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17日 08:30 至 2018年04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9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9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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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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