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瑞声科技南宁产业园厂房项目配套用电工程、吴圩光明路南延长线新建电力管道工程、北部湾1号路(五象大道—友谊路)配套电力管道工程三个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瑞声科技南宁产业园厂房项目配套用电工程、吴圩光明路南延长线新建电力管道工程、北部湾1号路(五象大道—友谊路)配套电力管道工程三个项目监理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瑞声科技南宁产业园厂房项目配套用电工程、吴圩光明路南延长线新建电力管道工程、北部湾1号路(五象大道—友谊路)配套电力管道工程三个项目监理招标
项目编号:GXJB-ZB-2018-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49234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通源路1号
联系方式:梁工 0771- 49510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韦工 0771-4923450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白沙路1-6号白沙苑1-3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 瑞声科技南宁产业园厂房项目配套用电工程、吴圩光明路南延长线新建电力管道工程、北部湾1号路(五象大道—友谊路)配套电力管道工程三个项目监理
项目招标编号: GXJB-ZB-2018-012
建设地点:南宁市国凯大道、南宁市北部湾1号路、南宁市光明路
建设规模:包括管道预埋、新建顶管、新建电缆井、电缆敷设、箱变设备安装等内容(具体以设计图纸为准)的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2282 万元
本项目监理采购预算价: 合计70.66万元(其中瑞声科技南宁产业园厂房项目配套用电工程监理费用约28.74万元、吴圩光明路南延长线新建电力管道工程监理费用约26.05万元、北部湾1号路(五象大道—友谊路)配套电力管道工程监理费用约15.87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20 日历天(并以达到各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招标范围:包括管道预埋、新建顶管、新建电缆井、电缆敷设、箱变设备安装等内容(具体以设计图纸为准)的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并以达到各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要求为 [电力工程]专业 ,(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7.6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13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2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04月 13 日至 2018年 04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 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nnggzy.net/gxnnhy) 进行网上报名。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8 年 04 月 13 日至 2018年 04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凭“报名确认单”和“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