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区新建地表水厂及城区管网项目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4-13 16: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7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抚宁区新建地表水厂及城区管网项目咨询服务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433500210003
项目联系人:杜海娜
项目联系电话:15383999673
采购人:抚宁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18833589988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83999673
预算金额:7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4月27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4-1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4-2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与建国路交口翰林观天下21号楼(振一街商务16层)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营业范围内具备承揽本项目的业务能力;(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份: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3、资质证书副本;4、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至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 5、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6、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时间不得早于磋商公告开始时间);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8、开户许可证。
采购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项目名称:抚宁区新建地表水厂及城区管网项目咨询服务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433500210003
项目联系人:杜海娜
项目联系电话:15383999673
采购人:抚宁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18833589988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83999673
预算金额:7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4月27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4-1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4-2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与建国路交口翰林观天下21号楼(振一街商务16层)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营业范围内具备承揽本项目的业务能力;(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份: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3、资质证书副本;4、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至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 5、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6、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时间不得早于磋商公告开始时间);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8、开户许可证。
采购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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