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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4-13 16: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8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灵寿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43180050002
项目联系人:张琦琦
项目联系电话:15132183876
采购人:灵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灵寿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2526726
代理机构:河北博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小区4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9849568
预算金额:43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4月28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4-1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4-2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3、具有优良信誉,在近3年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证明;4、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相关渠道查询);(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二、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4)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证明;5)违法失信记录名单查询页加盖单位公章;6)2015、2016、2017年度审计报告;7)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完税证明;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查看原件并携带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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