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关林商管办饮食城垃圾清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洛阳市洛龙区关林商贸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洛阳市洛龙区关林商管办饮食城垃圾清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洛阳市洛龙区关林商贸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现委托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关林商管办饮食城垃圾清理项目
2.2 审批编号:洛龙集采【2018】078号
2.3 招标编号:LHLYFW2018-077
2.4 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2.5 工期:20日历天
2.6 服务地点:洛龙区
2.7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8 资金来源及最高预算限价金额:财政资金、470000元
2.9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包含劳务)。
3.3 投标人须出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查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后,提供网页并加盖投标公章)。
3.5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4.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1.3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信息;
注:上述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2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2018年4月2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3报名地点:洛阳市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壹号城邦10栋506室
4.4谈判文件的获取: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后现场获取,工本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4.5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照洛阳市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27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东204开标室(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南角)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法:
招标人:洛阳市洛龙区关林商贸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379-65989058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壹号城邦10栋506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9-62220309
电子邮箱:hnlhlyfgs@163.com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