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明县那堪镇所在地污水处理管网建设工程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明县那堪镇所在地污水处理管网建设工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明县那堪镇所在地污水处理管网建设工程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XCXZC-(2018)-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3948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
联系方式: 黄工 137686578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工 18277134240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10号紫荆花园2栋2单元5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明县那堪镇集镇所在地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工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宁明县那堪镇集镇所在地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工程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CXZC-(2018)-001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价:壹佰玖拾玖万捌仟元整(¥19980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独立法人的供应商。
3、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供应商。
4、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或环境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对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人应取得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出具日期必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
7、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令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2日至 2018年4月17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原件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发售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时需提供(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要求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组织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不须提供)(3)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以上均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5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
联系人及电话: 黄工 13768657801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10号紫荆花园2栋2单元501室
联系人及电话:林工 18277134240
- 监督部门: 宁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股 电话:0771-8636488
十、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jyzx.gov.cn)。
采购人名称: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4 月11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独立法人的供应商。 3、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供应商。4、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或环境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对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投标人应取得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出具日期必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7、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令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12日 08:30 至 2018年04月1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2日至 2018年4月17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原件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