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停车场(停车费)及事故、违法车辆拖车单位选定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停车场(停车费)及事故、违法车辆拖车单位选定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停车场(停车费)及事故、违法车辆拖车单位选定二次采购
二、招标项目编号:LJY开采[2018]第022-1号
三、招标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 |
1
| 第一停车场(停车费)单位选定,事故、违法车辆拖车单位选定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须提供接受招标人业务评价和考核的书面承诺; 4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停车费:33万元;事故、违法车辆拖车费:一类车300元/辆次,二类车400元/辆次,三类车460元/辆次,四类车575元/辆次,五类车690元/辆次,三轮二轮摩托车160元/辆次 |
2 | 第二停车场(停车费)单位选定 | 13.5万元 | |
3 | 第三停车场(停车费)单位选定 | 13.5万元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4月18日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奇山路9号云泽大厦4楼楼梯入口)
3、方式:购买
4、售价:300元/份。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5月4日08:30至09:00(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座五楼会议室(烟台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5月4日09:00(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座五楼会议室(烟台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烟台开发区泰山路6号
联系人:原克强
联系方式:0535-6384084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开发区奇山路云泽大厦四楼楼梯入口
联系人:赵洪志
联系电话: 0535-6952299
附:招标文件定稿
发布人: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