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福建总队医院采购办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武警福建总队医院采购办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保安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TH-120181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危舒宇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19822转8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警福建总队医院采购办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西路159号
联系方式:杨助理 0591-861203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危舒宇 0591-87519822转81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限(年) | 最高限价 (年/万元)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1 | 1-1 | 保安服务 | 1+1 | 115.2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经营范围);(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2016年度或2017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 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的缴税凭证;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4、投标供应商具备本次招标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情况,依据以下要求对应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5、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公安部出具的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5.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09日 08:00 至 2018年04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1)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2)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投标邀请函第5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附件1”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传真或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杨帆 0591-87623955
项目咨询联系人: 危舒宇 0591-87519822转816
传 真: 0591-87878463
电子信箱:fjthzb@163.com
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账号:7341010182600324077
标书/服务费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账号:1501014170012067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3)其他详见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