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第三中学信息化建设改造服务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8-04-09 08: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书,现就东丰县第三中学信息化建设改造服务项目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东丰县第三中学信息化建设改造服务项目
2、采购任务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80320]-0051号
3、项目编号:CCKSTC-18ZFHW0026
4、采购内容:信息化建设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三级以上(含三级)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三级以上(含三级)。
(三)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7、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
(4)最近连续半年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5)最近连续半年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资质证书;
(7)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8、招标文件的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携带以上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到到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报名结束两个工作日内,将为报名合格投标人发电子版招标文件,文件版本以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10、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8年5月4日上午11:0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年5月4日上午11:00之前送达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招标人:东丰县第三中学
地 址:东丰县东风路143号
联系人:沈老师
电 话:0437-631710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694984013
联系人:曾工
电话:0431-88525198
E-mail:kesheng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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