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阜宁县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阜宁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阜宁县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阜宁县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FNCG[2018]35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逄政
项目联系电话:0515-872388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宁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地址:0515-87238811
联系方式:逄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0515-87689689
代理机构地址: 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北门一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阜宁县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项目
2、项目内容:阜宁县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项目,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立信用标准规范体系(数据、接口、运维、业务规范等),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平台;ƒ建设企业法人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非企业法人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和自然人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三大信用基础数据库;④建设“信用阜宁”网站;⑤建设重点信用应用;⑥建设金融级安全保障体系;⑦驻场服务;⑧管理设备;⑨省市县对接等。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预算为179.9万元人民币。
3、标段划分:阜宁县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项目,本次采购共分一个标段,采购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实施方案费、系统开发费、人工费、专家论证费、文件编制费、技术工作费、资料费、现场咨询服务费(后续服务)、后期维护费、修改完善及资料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监理费、税金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风险。
4、工期要求:建设周期为4个月,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实施且培训完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运行使用。服务期限为3年(第一年无偿服务,后2年有偿服务)。
5、供货安装地点:阜宁县域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质量保证期: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8、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要实现与江苏省、盐城市信用平台的无缝对接;实现与系统全县信用信息跨部门、跨行业交换共享。本项目要求系统平台开发应用中所用到的开发工具、中间件、数据库等均为正版,并应遵循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标准规范,并提供与江苏省、盐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方案。以上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总报价中。
9、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符合采购项目需求。2.投标人须具备软件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3级或以上资质。3.出席本项目开标会议的人员(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2017年12月至 2018年2月连续3个月由本单位(含分公司)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养老保险;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9.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08日 08:30 至 2018年04月1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221.231.107.42
招标文件售价:¥305.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21.231.107.42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