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商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
济南市商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
一、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商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JNCZ(ZB)-GK-2018-0019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济南市商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标段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人民币) |
一 | 济南市商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 (7)拟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8)根据高检会(2004)2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应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报名时需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检察机关查询结果(告知函); (9)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投标单位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自行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报名时间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11)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55.0722万元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04月09日09时00分至 2018年04月13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商河分中心
3.方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现场提交报名:(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资质证书;(5)项目经理证书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近六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凭证(6)开户许可证;(7)检察机关查询结果(告知函);(8)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并能现场网上查看相关情况;(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人现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人现场报名)。
说明:①以上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且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②若因年检原因原件无法到场,需出具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③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④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⑤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售价:45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5月4日上午09:30时
2.地点: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商河分中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5月4日上午09:30时
2.地点: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商河分中心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商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
联系人:刘铭
联系方式:0531-84879889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A座10楼1011室
联 系 人:程远、段舒飞
联系方式:0531-81917631、15005310051
发布人: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