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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纪委、监委机关关于购买社会服务项目(二次)

作者: 发布于:2018-04-08 09: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共产党长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长岭县纪委、监委机关关于购买社会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邀请合格的服务供应商就以下所需项目提交谈判应答文件。
1、项目编号:JLXD-2018-ZC-093,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80323]-0010
项目名称:长岭县纪委、监委机关关于购买社会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内容和数量:纪委、监委机关关于购买社会服一项。
简要技术需求:纪委、监委机关关于购买社会服。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需求部分。
用户单位中国共产党长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采购用途:服务
服务地点:中国共产党长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预算:26万元。资金来源: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供应商须对上述服务内容进行完整响应,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
2、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政策。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谈判文件售价:
每套300元人民币,若邮购每份须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18年48日至2018年410日上午8:30至下午16:00(节假日除外)(午间不休息)。
购买采购文件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2301室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标书发售窗口。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按本邀请函的规定获取采购文件;
4)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被拒绝。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路径: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企业名称 — 查找;信用中国查询路径:首页-输入企业名称信用信息搜索栏搜索);
6、本次采购进行资格后审,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及下述盖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材料(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为准。
7、谈判应答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18年417日下午13:00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谈判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2301室开标室。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价人在谈判当日递交的报价文件。
8、谈判公告发布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名称: 中国共产党长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长岭县岭城西路1111
人:杨老师          电话:0438-722240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2301室
   话:18584326317        联 系 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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