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关于郑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警官餐厅采购食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ZB-2018-0322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委托,对郑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警官餐厅采购食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警官餐厅采购食材项目
1.2招标内容:
一标段:肉、蛋、鱼、牛奶、蔬菜、水果、调味品、咸菜等辅材类(执行国家一级质量标准);
二标段:米、面、食用油类(执行国家一级质量标准);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3服务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4质量:合格,执行国家一级质量标准;
1.4标段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肉、蛋、鱼、牛奶、蔬菜、水果、调味品、咸菜等辅材类;
二标段:米、面、食用油类。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独立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2.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单位可以同时报名2个标段,但是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3、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3.1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2018年4月 13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报名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号楼A座4楼415室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与雪松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
3.3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时需提供,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到场报名时需提供,验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验原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验原件);
(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请根据以上资料准备报名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装订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时授权代表人须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
备注:
不符合资格的将被拒绝,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提交报名资格后,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4月8日—2018年4月 13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号楼A座4楼415室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与雪松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4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4月28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号楼A座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郑州市高新区雪松路与金梭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5.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联系人:朱警官
电话:15729376765
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彩玲
联系电话:13938289758,0371-56788119
电子邮箱:2413807916@qq.com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号楼A座4楼415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