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灵台县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台县自来水公司的委托对灵台县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GSYD2018024
二、招标内容:
采购总磷总氮在线检测一体机2台,台式分光光度计、消解器各一台。(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价:66.34万元
四、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
3、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日期必须是在公告发布之日后,否则无效);
5、供应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如为进口产品的则提供国内授权代理商针对本次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国内授权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国内授权代理商公章),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招标者,请于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在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灵台县新兴路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报名。
2、投标人在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大厅现场报名成功后,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6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灵台县新兴路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名: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6621 1904 6675 6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20180402-017781-01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台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马超
电 话:18193377929
代理机构: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倩
地 址:灵台县世纪花园D区5号楼4单元101室
电 话:15293313386
监管部门:灵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灵台县财政街23号
联 系 人:仇旭辉
联系电话:0933-3603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