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执法记录仪采集站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德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执法记录仪采集站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执法记录仪采集站
项目编号:DYZB1804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存
项目联系电话:010-5613087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75号
联系方式:韩科长010-638282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德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存010-5613087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恒富中街2号院兴鹏大厦3层312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概况及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主要内容是采购26台执法记录仪采集站,要求能够达到可通过浏览器根据资料类型、重要级别、警员编号,执法记录仪编号及导入时间远程查询并显示结果;浏览图片、音视频文件等;
项目预算:人民币130万元整;采购用途:自用;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3)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4)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5)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6)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03日 09:30 至 2018年04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恒富中街2号院兴鹏大厦3层312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本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招标文件,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内须另付邮资50元人民币,北京市外须另付邮资10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款后2日内寄出。邮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问题由购买标书人自己负责,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任。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恒富中街2号院兴鹏大厦3层3298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后招标公司留存,原件及复印件资料不齐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3.企业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凭证;
4.如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即可;如授权人前来报名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材料;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近三年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招标公告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德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联系方式:010-56130871;传真:010-8368262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丰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鼓励自主创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