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法院南办公区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沂水县人民法院南办公区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沂水县人民法院 地址:沂水县鑫华路45号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0539-2232871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上海路IEC国际企业中心11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295390123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沂水县人民法院南办公区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SDZPZB(YS)-2018-023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8-038 预算金额: 154.60万元 四、采购内容、数量 1、项目建设地点:沂水县人民法院南办公区。 2、工程规模:南区办公楼改造装饰工程。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4、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供应商资格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所投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时间:2018年4月3 日-2018年4月10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5)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材料员、预算(造价)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存); (6)法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造价)员的劳务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7年度1-12月份,明细准确到个人,证明原件留存。社保缴纳情况需进行网上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社会保险缴费专用票据(2017年度1-12月份),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7)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原件及在“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查询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8)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套加盖公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招标资料费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日期:2018年4月13 日15时30分 九、开标时间:2018年4月13 日15时30分 报价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十、保证金递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于2018年4月12日15:30点前汇入以下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人民法院南办公区改造工程”,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账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户名: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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