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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2018年度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615-184118060163)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3-22 03: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2018年度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615-184118060163)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 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2018年度食堂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2018年度食堂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0615-184118060163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食堂服务项目 1项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2,090.28 2,090.28 物业管理服务 1、食堂服务项目 1项,预算金额2090.28万元人民币。2、质量标准:合格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2090.28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相关证件;2.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本项目发布日期后出具的);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和最近一期的缴税付款凭证(含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最近一期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银行付款回单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5.提供三年内的经营业绩表,并详细标注项目经营规模、地址、联系人及电话,随时接受我公司的现场查勘,并纳入投标评分表(详见评选文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无食品安全事故,须提供书面声明函;7.投标保证金收据;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注:如若参选人提供的证件不齐全或提供的证件无效,则作废标处理。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3-21 到 2018-03-28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03室)获取。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8日每日9:00时-16:00时。发售,现场领取。文件售价为200元/本,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2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4-13 09:30
2.开标时间: 2018-04-13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03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田赛超、华鑫
2.联系方式:022-2723019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杨柳青镇柳口路11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杜凯 :022-2792880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楼405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7230193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西青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新建两级指挥中心办公楼食堂(一食堂)与南院食堂(二食堂)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区柳口路杨柳青监狱南侧,两个食堂用餐人数约596人,每天提供三餐;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下属16 基层单位,16个食堂用餐人数约1300人,每天提供三餐。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采购文件下载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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