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国省干线公路桥梁环保安全设施隐患整治工程、S331泰商线挡驾河桥危桥改造工程、S104济微线堽城坝大桥危桥改造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3-22 11: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 370900494191790201816F021778 | 项目名称 | 泰安市国省干线公路桥梁环保安全设施隐患整治工程 |
项目所在地 | 泰安市 | 建设性质 | 安全整治提升 |
招标备案号 | JL201803045-AWJBA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 JL201803045 | 招标类别 | 监理 |
项目立项单位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 | 项目立项文号 | 鲁交规划【2017】167号 |
项目法人单位 | 泰安市公路局 | 招标人 | 泰安市公路局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标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双信封 |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180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省财政拨款100% |
评标细则 | 查看评标办法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监理服务项目包含一个标段,工程概况如下: (1)泰安市国省干线公路桥梁环保安全设施隐患整治工程,本项目设计改造桥梁范围包括跨敏感水域的桥梁及设置防撞等级不达标的桥梁两部分,共 14 座桥梁。同意对 S103 济临线邱家庄北桥等 2 座桥梁拆除原护栏后重新设置 SA 级混凝土护栏,为保证桥梁护栏等与桥体牢固连接,拆除重做钢筋混凝土桥面铺装;对 S243 明泰线上港桥等 9 座桥梁原混凝土护栏进行接高处理,达到 SA 护栏标准要求;对 S103 济临线埠阳庄大桥等 3 座桥梁的混凝土防撞护栏保留利用;对 14 座桥梁设置桥梁护网。同时设 置桥面集中排水及危化品收集池。本工程工期 6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 月; (2)S331 泰商线挡驾河桥危桥改造工程,该桥中心桩号 K15+583,桥梁全长 38.04m,为 1 孔 25m 双曲拱桥,桥梁全宽 11.3m,下部结构为重力式桥台、扩大基础,修建于 1980 年,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汽-20,挂-100。该桥主要病害为:拱桥处存在多条竖向及斜向裂缝,混凝土剥落,拱肋处存在水浸侵蚀,锈涨漏筋,1/4~3/4 跨范围内,存在多条横向裂缝,裂缝向顶部延伸,高度大于拱肋高度的一半,其中 1-2#拱肋 1#台 0~15m,出现 1 条纵向长度约 15m,宽度 0.04~0.80mm 的超限裂缝(限值 0.50mm);横系梁多处锈涨开裂,拱顶与侧墙结合处轻微开裂,该桥技术状况经中介机构评定为四类;主要工程内容为:原桥拆除,改建为 2 孔 16m 简支预应力空心桥板,桥梁全宽 13m,净宽 12m;下部桥墩采用柱式墩、钢筋混凝土扩大基础,桥台采用砌体 U 型台、钢筋混凝土扩大基础;桥面采用 15cm 厚双层钢筋网 C50 混凝土铺装,外侧设 SA 级混凝土防撞护栏,台后设桥头搭板和桥梁顺接护栏等,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 级;本工程工期为 6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3)S104 济微线堽城坝大桥危桥改造工程,该桥中心桩号 K97+212,全长 612.9m,分东西双幅,其中东幅桥宽 7.8m,上部结构为 11×12m+20×20m 砌体拱桥,下部结构为重力式墩(台)、扩大基础,修建于 1967 年,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汽-20、挂-100。西幅桥宽 12m,上部结构为 11×13.2m+20×22.4m 简支预应力空心板,下部结构为柱式墩(重力式桥台)、 扩大基础,修建于 2001 年,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汽-超 20、挂-120;该桥西幅、东幅第 21#-31#跨位于泄洪口正下游,常年受水流冲刷、侵蚀影响,河床下陷,东桥建成年代较早,因严重冲刷导致基础外露、掏空。西幅、东幅桥技术状况经中介机构分别评定为二类桥;主要工程内容为:该桥东、西双幅桥第 21#-30#墩及 31#台采用 C25 混凝土填充掏空的基坑, 在墩周围铺筑厚度 40cm 的铺底混凝土,采用微型柱将铺底混凝土锚固在演示河床上;外露圬工基础周围包裹 50cm 厚 C25 钢筋混凝土。同时对东、西幅桥梁一般病害进行维修;本工程工期为 3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 |||
2.2 标段划分 | 1. 标段名称:监理一标,标段号:JL-1,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4.0044K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
监理一标 (JL-1) | 1、对S243明泰线上港桥等9座桥梁原混凝土护栏进行接高处理,达到SA护栏标准要求;对S103济临线埠阳庄大桥等3座桥梁的混凝土防撞护栏保留利用;对14座桥梁设置桥梁护网。同时设置桥面集中排水及危化品收集池。 2、原桥拆除,改建为2孔16m简支预应力空心桥板,桥梁全宽13m,净宽12m;下部桥墩采用柱式墩、钢筋混凝土扩大基础,桥台采用砌体U型台、钢筋混凝土扩大基础;桥面采用15cm厚双层钢筋网C50混凝土铺装,外侧设SA级混凝土防撞护栏,台后设桥头搭板和桥梁顺接护栏等,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3、东、西双幅桥第21#-30#墩及31#台采用C25混凝土填充掏空的基坑,在墩周围铺筑厚度40cm的铺底混凝土,采用微型柱将铺底混凝土锚固在演示河床上;外露圬工基础周围包裹50cm厚C25钢筋混凝土。同时对东、西幅桥梁一般病害进行维修 | 资质资格要求 |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内承担过不少于1个桥梁或公路施工监理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 |||
财务要求 | 近3年(2014~2016年度或2015~2017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在近三年内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8款的约定(其中招标公告第3.8款“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是指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以及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记录); 8.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桥梁或公路工程监理经历。 2.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含)以上资格,持有交通运输部安全、环保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分包要求 | 严禁转包和分包。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
其他要求 | 无。 |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 |||
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4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 |||
3.5 |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 |||
3.6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 |||
3.7 | 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况,不允许使用“投标大厅”生成投标文件:1.未申请CA证书的;2.信用信息未公开或者被取消公开的;3.有存疑信息且未进行处理的;4.信用信息虽已公开但被限制投标的;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其中一方存在上述1-4情况的。 | |||
3.8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18-03-23至2018-03-2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 | |||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泰安市东岳大街19 号泰安市公路局1010 室。 | |||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 |||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04-16 09:0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 |||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77 号蓝海御华大饭店5楼会议室. |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teract/index.shtml) 4.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4/site/index.jsp) 5.泰安政府采购业务平台(http://www.tacz.gov.cn:8088/goods/purchases/login.jsp) |
7. 补充信息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泰安市公路局 | 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泰安市东岳大街19号 | 济南市市中区七里山南三区12号楼2-501 |
邮政编码 | 271000 | 250014 |
联系人 | 刘金光 | 符永欣 |
电话 | 13954896135 | 0531-55655221 |
传真 | 0538-8275226 | 0531-55655225 |
账户名称 | ||
银行账号 | ||
银行编码 | ||
分支行名称 | ||
分支行所在地 |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