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公安局关于宝丰县公安局警务通终端机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宝丰县公安局警务通终端机采购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宝丰县公安局警务通终端机采购
1.2、采购编号:BFZC2018-AG-06
1.3、资金及来源:财政资金,约180万元;
1.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采购方向中标方缴纳资费,中标方提供移动警务终端和配套的流量及语音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1.5、产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规范的规定标准;
1.6、服务期限:36个月
1.7、资费标准:免费语音不低于700分钟/月,警务通用户之间通话免费;警务通专用流量不低于5G/月,互联网流量不低于5G/月。
1.8、计划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投标人或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2.5、投标人为电信基础业务运营商;
2.6、持有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7、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持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资料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提供企业2017年6月份至2017年12月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供2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概不予受理,将被拒绝报名。
3.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
3.3、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纸质,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4月24日9:30时整;
4.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 开标有关信息
5.1、开标时间:2018年4月24日9:30时整;
5.2、开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丰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5-3646142
地 址:平顶山市宝丰县人民西路2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18637510099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路北段豫基城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