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机关) 宁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购置25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配套箱体 (项目编号:NHCG2018060)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3-20 03: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天津市宁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机关) 宁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购置25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配套箱体 (项目编号:NHCG2018060)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宁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机关) 委托,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宁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购置25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配套箱体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宁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购置25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配套箱体 2.项目编号:NHCG2018060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 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1584.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1. 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2. 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 企业注册当地的检察院或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出具在本项目发布之日后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6. 投标人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7. 投标人须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8. 投标人须提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3-19 到 2018-03-26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携带《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现场获取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4-09 09:30 2.开标时间: 2018-04-09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俊军 2.联系方式:022-69119727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机关) 2.采购人地址: 芦台镇芦汉路2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董增奎:0226911857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9119727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宁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机关)、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第一包:25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4辆,移动式垃圾压缩箱8个。第二包:25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4辆,移动式垃圾压缩箱8个。第三包:25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4辆,移动式垃圾压缩箱8个。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采购文件下载 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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