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苍南县灵溪镇2018年度城区保洁区(除东片区外)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的公开招标公告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苍南县灵溪镇2018年度城区保洁区(除东片区外)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受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就苍南县灵溪镇2018年度城区保洁区(除东片区外)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并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按时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CNDL201811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分类 | 项目名称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城区保洁区 | 南片保洁区 | 1 | 项 | 699.6844 | (1)、东至江湾路(不包含); (2)、南至环城南路(包含,人行道边界外延2米); (3)、西至灵溪桥头(含)、镇一小南大门(含); (4)、北至河滨东路(含)、河滨西路(含); | |
2 | 西片保洁区 | 1 | 项 | 689.1824 | (1)、东至城中路(含)、城中北路(含至沪山路止); (2)、南至肖江塘河、灵溪桥头左拐至横阳支江; (3)、西至整个坝头村; (4)、北至104国道(含104国道两侧非机动车道); | ||
3 | 北片保洁区 | 1 | 项 | 674.9627 | (1)、东至对务路(包含)、对务北路(包含),以五洋河为界; (2)、南至肖江塘河; (3)、西至城中路(不包含)、城中北路(不包含,但含沪山路至铁路线); (4)、北至104国道(含新104国道两侧非机动车道)、江湾北路红绿灯至老行政审批中心(含参茸市场和嘉恒家具广场); | ||
4 | 中片保洁区 | 1 | 项 | 557.6301 | (1)、东至车站大道(不包含)、龙渡路(不包含); (2)、南至环城南路(包含,人行道边界外延2米)、鱼塘口小区(包含)、东南以灵炎线为界(不包含灵炎线)、仁英路(不包含龙渡路至车站大道); (3)、西至对务路(不包含)、对务北路(不包含,含宫后陈小区),以五洋河为界,南下首左拐(含左拐河滨东路)至江湾路(含); (4)、北至104国道(含104国道两侧非机动车道); | ||
5 | 工业园区保洁区 | 1 | 项 | 345.6928 | 水陆一体保洁;(1)、东至天籁村桥边(平阳界)--涌金路(包含)--园区大道(以华山村宗祠为界)(包含)--华山村(包含温州市易欣实业有限公司前面道路)--联进村(不含)--余桥村(不含)--内李村(不含)--河口叶村(不含); (2)、南至新人民医院(周边)--平水桥村(包含)--塔里村(包含); (3)、西至苍南大道(不包含); (4)、北至104国道(含104国道两侧非机动车道); 水域保洁范围: (1)、东至:上横河--中平水桥河(均不含)以西 (2)、南至:灵海公路 (3)、北至:萧江塘河 (4)、西至:苍南大道 | ||
说明 | 1、保洁区实际范围如有争议,以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裁定为准; 2、保洁范围内位于各标项片区交界处的村落按照各自的划分边界隶属于各标项保洁区例如山东村、百丈村、鱼塘口等,并以图纸为准。 3、本项目按照采购预算和重要性综合考虑依次分为五个标项(片区),为了确保各标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本项目五个标项将依次确定五个不同的中标人。并规定:(1)投标人如在前一个标项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其后续所有标项的“片区报价文件”不再开启评审,其已公布的后续所有标项的“片区生产作业方案”得分自动取消,后续所有标项在进行最终得分汇总和排序时不再将其列入。(2)投标人如某个标项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自动取消其在前序标项中被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前序标项的第二中标候选人根据该标项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自动递补,如递补后的第二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标项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相同时则继续递补,直至不同为止,如递补后家数不足,则该标项不再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 4、工业园区保洁区要求实现大面积机械化清扫,南片保洁区、北片保洁区和中片保洁区要求实现大部分机械化清扫,西片保洁区因道路限制实现小部分机械化清扫。 |
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供应商企业经营范围包含“环境卫生保洁”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内容(建筑物内部保洁除外);
(3)、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截止之日前二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4)、本次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等:
集中报名/发售时间:2018年3月 19 日至2018年3月 27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集中报名/发售地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苍南县灵溪镇东方景园商办2#楼201室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标区
九、开标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4-5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4楼大厅电子公告牌指示为准)
标项2保证金:¥10 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标项3保证金:¥10 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标项4保证金:¥8 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
标项5保证金:¥5 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收款单位(户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苍南县支行
银行账号:1203 2840 2920 0215 844
十一、其他事项:
a、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d、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供应商简介。
以上报名资料中所需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将上述资料整理后按标段分别装订成册,经核查合格后方可购领招标文件,本次报名所提交资料仅作为报名之用,并不作为投标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投标时提交资料为准。
2、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成功注册入库的供应商,以上所要求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等只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提供所有资料原件。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前往代理公司处提交报名材料和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6、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采购人名称: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577-5992171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点:苍南县灵溪镇东方景园商办2#楼201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882000
传 真:0577-6888200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传真:0577-59867927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218号(财税大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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