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梅河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采购执法执勤车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8-03-16 15: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我中心受中国共产党梅河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对该单位执法执勤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能提供相关服务的公司前来报名、领取标书并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梅河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执勤车项目
招标编号:X[20180313]-0069号
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 址:梅河口市人民大街2008号
联系方式:闫女士 185435720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谭启明 0435-4219529
代理机构地址:梅河口市人民大街200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梅河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执勤车项目;
2、招标编号:X[20180313]-0069号
3、采购内容:共一个标段,执法执勤车(详见清单);
4、交货地点:梅河口市;
5、供货期:合同签定后10天内完成;
6、最高投标限价:¥1,150,000.00元;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之合格要求。
二、招标要求:供应商必须为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供应商。
1.供应商必须为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供应商。(首次备案请提前到梅河口市财政局采购办公室办理(601室):备案文件在附件中(自行下载一般供应商申请表):2份材料(加盖公章);
2.须提前到梅河口市财政局采购办公室办理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持合同、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及中标通知书办理拨款事宜;由采购单位一次性向供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全部货款,并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由采购单位向供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全部货款。如履约期间内,无任何质量问题、无任何违反合同约定的问题,履约金(质保金)(中标金额的10%)将在合同期结束后退还,并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欢迎具有车辆销售及服务的4S店资格的供应商,携带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法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全部资料原件和公章前来报名(没有原件视为无效资格不允许报名),资格预审通过的供应商方可领取招标文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报名时须提供证明材料文件
3、须提供法人的个人信用证明(查询有效期内),报名时须提供证明材料(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方》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3月22日 09:00至2018年3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梅河口市政务中心二楼258室)
六、报名及领取标书条件:请携带公司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都需加盖公章)及第四项中要求的材料文件并携带全部原件(须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公章)前来报名,资格预审通过的供应商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日期:2018年4月4日上午9时30分
八、开标时间:2018年4月4日上午9时30分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
地 址: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梅河口市政务中心二楼256室)
联系人:谭启明、乔旭
电 话:0435-4219529
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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