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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大汶口工业园区河道(漕河104至北臭泉段)清淤治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3-15 16: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泰安大汶口工业园区河道(漕河104至北臭泉段)

清淤治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大汶口工业园区河道(漕河104至北臭泉段)清淤治理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大汶口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DTADY2018-0089-00;

2.2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泰安大汶口工业园区河道(漕河104至北臭泉段)清淤治理工程,清淤、装车、外运等工程量约计64000m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规范执行,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无;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66.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省外企业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由岱岳区人民检察院出具或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2:0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长城路北首一建大厦7楼)持下列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省外企业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截图、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并领取公开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0日9时30分,递交地点:泰安市岱岳区招投标交易中心(泰安市岱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七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岱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大汶口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

联 系 人:刘璇

电    话:0538-816821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北首一建大厦7楼

项目经理:朱玉娜

电话/传真:0538-5353925

电子邮件:sdjzpp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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